2021年清江浦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
(一)产业扶持
1、土地流转补助。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扶持。补助标准为每亩补助土地流转费用400元,土地流转时限需在2021年
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。
2、农业物联网示范点。物联网应用面积100亩以上,应用温湿控制、喷滴灌、卷膜、远程视频、自动投喂等技术三个以上。优先支持获全
省数字农业农村基地称号的主体。
3、休闲农业发展扶持。支持休闲农业“四个一”创建工作(即“一图”、“一册”、“一创建”、“一推介”)。
(二)品牌建设
1、农业办节办展活动。开展农民丰收节、农产品展示展销、农业投资促进活动、垂钓节、参展补贴等。
2、红椒品牌推广展示。围绕淮安红椒产业,进行成果展示布展,宣传淮安红椒文化。
(三)基地建设
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。新建普通钢架大棚20亩以上(8米跨大棚,集中连片),连栋温室10000平方米以上,日光能温室5000平方米以上,
日光能玻璃温室1000平方米以上,应用追溯主体的优先。补助标准为以企业、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主体申报的项目,补助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
总额的30%;以镇(街)、行政村、国企申报的项目,补助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%。
(四)服务配套
项目管理费用。支持项目立项、实施方案评审、检查以及审计、竣工验收等项目管理费用。支持额度10万元。